2017年第22期(总第284期) 2017年10月16日
河北经贸大学教务处主办 星期一
导读:本期教改动态选取上海财经大学、北京工商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南京大学、华东政法大学、西安邮电大学七所高校本科生课程免修相关规定,以期对高校相关政策的制定有所启示。
【上海财经大学】
学生通过自学或其他途径已掌握了某门课程知识,经本人申请、院系审核、教务处备案,可交纳一定费用后参加学校组织的免修考试,或在高一年级课程期终考试时参加免修考试,凡免修考试成绩在80分或良好以上者,准予免修。但是思想政治理论课、体育、军训、实验及实践教学环节等不能申请免修。
办理免修申请手续,须提前一学期进行。
(《上海财经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
【北京工商大学】
成绩优秀、自学能力强或学有特长的学生,可申请免修高年级的某门课程,直接参加考核。免修考试符合要求者所取得的成绩应如实登记并计入该学期学分绩点;免修考试不符合要求者所取得的成绩不列入学生成绩档案,不计入学分绩点。
(《中央财经大学全日制本科生课程考核及成绩管理办法》)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对尚未修读的课程,学生通过自学已达到该课程教学要求,经本人申请,所属学院同意,报教务部批准,可申请免修。但政治理论课、思想品德课、体育课、通识选修课和实践性课程,学生不得申请免修。
申请课程免修的学生,须在每学期的第一周向开课学院提出免修申请,填写《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普通本科学生课程免修申请表》,交验自学笔记、作业、论文等有关材料,经开课学院审查同意、教务部批准后,可参加免修考试。
免修考试定在每学期的第三、四周进行,由教务部组织。免修课程考试成绩达80分以上者,给予学分;免修课程考试成绩未达80分者,则应参加该课程的修读。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本科学生修业管理办法》)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
通过自学已达到有关课程的教学要求,且上一学期课程考核平均学分绩点达到4(含4)的学生可以申请免修课程1门。
(一)申请免修的学生,应在相关课程开课前一学期的第14周前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自学材料,经所在学院和课程开设教学部门审核,教务处批准后,由课程开设部门安排其免修考核。考核成绩在80分(含80分)以上者,准予免修,其课程学分和成绩、绩点按实记载。
(二)重新学习课程不得申请免修。
(三)思想政治理论课、体育课、讲座和创新创业实践教育课不得申请免修。个别因身体异常或伤、残、病而难以参加正常体育课的学生,可申请参加保健体育课。
学生有下述情况之一,可以申请免听:
(一)上一学期课程考核平均学分绩点在3.0(含3.0)以上的,本学期可以申请免听1门课程;
(二)专科起点本科学生在专科学习期间已修课程的名称与就读专业教学计划中应修课程的名称相同,已修学分大于或等于应修学分,可以申请免听。
第三十二条申请免听的学生须在开学后三周内向所在学院提出,经所在学院和课程任课教师审核,报教务处批准后,准予免听。
自二年级起,学有余力的学生可根据有关规定申请修读本校和松江大学园区各校设置的辅修专业学士学位。
(一)凡申请修读辅修专业学士学位的学生,经所在学院同意并经教务处审核后,统一报主办学校,由主办学校根据相关规定录取。
(二)学生修完辅修专业学士学位教学计划的规定课程,考核合格,取得规定的学分和绩点,可获得辅修专业学士学位证书。
(三)学生因故不能修读辅修专业学士学位时,可以申请终止辅修。
(四)凡学生修读辅修专业学士学位的,当主修课程与辅修课程同名且课程要求相同,同时主修课程先于辅修课程开设且主修课程学分大于或等于辅修课程学分时,学生可持成绩单向教务处提出免修申请,经审核批准后,其辅修课程的成绩按必修课程成绩记载。
(五)学生有以下情况之一时,可持成绩单向教务处提出申请,经审核批准后,办理全额缴费免听手续,但必须参加相应课程的期末考试:
1.当主修课程与辅修课程名称相同且课程要求相同,同时主修课程先于辅修课程开设但主修课程学分小于辅修课程学分时,该辅修课程可以申请办理免听手续;
2.当主修课程与辅修课程名称相同且课程要求相同,同学期开设时,辅修课程可以申请办理免听手续;
3.当主修课程与辅修课程名称相同且课程要求相同,同时辅修课程先于主修课程开设时,该主修课程可以申请办理免听手续。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全日制本科生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
【南京大学】
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申请免修已经注册的某些学科专业课程。学生经过自学,认为已经系统掌握某门课程的内容,可申请参加院系组织的免修考试,但思想政治类课程、体育、军事课程及实习、设计等实践教学环节不得免修。
学生如申请免修考试,应在开学初提交免修申请,经院系审核批准后,方可参加免修考试。免修考试成绩在85分以上者,院系可同意其免修,给予应得学分,并在学期末按实得成绩一起记入学籍档案。免修考试成绩在85分以下者,不予免修。
对于部分学习基础好、自学能力强的学生,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任课教师审核同意,并报主管教学院长(系主任)批准,可准予不随堂听课,但须交作业并参加所有测验和考试。
(《南京大学全日制本科生学分制管理办法》)
【华东政法大学】
学生通过自学或其它方式已较好掌握某门课程教学内容的,由本人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应材料,导师和教研室主任签署意见,经所在院(系)院长(主任)同意和教务处安排,可以参加该门课程免修考试。免修考试成绩满85分者准予免修该课程,其成绩视为课程总评成绩,记入个人学籍档案,并取得该课程学分。获准课程免修的学生可以按免修课程的学分数免费选修其他选修课程。免修考试成绩不满85分者不能免修,其成绩不记入学籍档案。除新生入学第一学期外,课程免修考试不单独命题,一般应参加该课程的期末考核。
下列课程不实行免修:
(一)必修课程中的思想政治理论课程、体育课程;
(二)实践课程;
(三)选修课程。
(《华东政法大学全日制本科生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
【西安邮电大学】
(一)学习成绩优良,学有余力的学生通过自学等途径,确能掌握某门课程,在开学一个月内经学生本人书面申请、任课教师和开课学院审核同意,报教务处批准后,可以免听该门课程(一个学期最多免听两门)而进行自学,免听课的学生必须完成该门课程任课教师布置的作业和实验后,方可参加期末考试。考试及格,即获得该门课程学分;考试不及格,记作正常考试不及格。
(二)思想政治理论课、体育课、各类实验课和单独开设的实践教学环节等课程,不能申请免听。
(三)一年级新生所有课程不能申请免听。
(《西安邮电大学本科生学分制学籍管理办法》)
编辑:李 阳 电话:0311-87326042 电子邮箱:jmgjyj@126.com